发布时间:2015-08-26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10043 次
关于对口高考班学生淘汰实施办法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确保教育质量,提高高考升学率,对严重违纪,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产生恶劣影响及学习成绩特差的学生实行淘汰制。淘汰方式包括转专业、劝其退学、开除学籍三种。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一律予以淘汰
1. 触犯国家刑法,构成刑事犯罪者。
2. 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情节严重和造成危害者。
3. 偷窃、诈骗财物,情节严重者。
4. 在校内外酗酒、赌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
5. 架、斗殴导致严重后果者。
6. 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或幕后策划、组织、指挥,情节恶劣者。
7. 传阅黄色书刊、视频,传播危害社会稳定的谣言,且屡教不改者。
8. 结交社会闲杂人员、敲诈他人,情节严重者。
9. 夜不归宿,经教育不改者。
10.在校期间谈恋爱,经教育不改,影响恶劣者。
11.上课(含自习)期间,打扑克、玩手机等,经教育不改,累计达三次以上者;或上课睡觉、讲话,屡教不改,累计达十次以上者。
12.上课迟到、早退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或一学期旷课超过十节课者。
13.无故不交作业累计达三次以上,经教育不改者。
14.考试作弊两次以上者或拒考者。
15.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教师,情节严重者。
16.学期结束时,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不及格且在班级排名后五名者。
17.其它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二.淘汰学生的报批程序
1.班主任收集、核实、整理材料报基础课教学部。
2.本部审查后拿出初步意见,报学生处复核。
3.经院务会批准后,由学生处、基础部执行。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基础课教学部
201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