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0来源:人事处浏览:5166 次
关于2024年度我院教职工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中级职称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2024年度安庆市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技师院字【2024】6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院教职工申报技工院校教师中级职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条件
符合文件中职称资格条件的教职工,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文件附后。
二、申报程序
2024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文件附后。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务必于9月19日前先将材料交至人事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涉及公开课教学评价意见、课时证明材料、备课笔记等须有教务处负责人核查认定。
申报资料中,凡涉及相关部门审核的,核查人审核后,应当签署姓名和审查意见。
请相关部门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力度,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审核,逐级盖章,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
特此通知
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