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1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1039 次
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技师党委字〔2021〕9号
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奋发进取,以“争当表率、争做先锋”的实际行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在岗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委工作部门的党员干部;
3.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各党支部;
(二)评选表彰名额
2021年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对象的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黴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及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三全育人等工作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以及学院事业作出显著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在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三全育人等工作中能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积极有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三全育人等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升本地就业率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在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成绩显著。
三、评选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要把“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和基层党组织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和创建党建工作特色品牌结合起来,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结合起来,要把评选表彰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有力抓手,作为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优秀、赶超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
(一) 坚持民主推荐,严格推荐标准。以各党支部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民主推荐。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质量。推荐上报名单需经会议讨论确定,推荐结果要在支部范围进行公示。“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负责推荐评审。每个党支部必须推荐申报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办公室结合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和各支部年度党务工作情况,组织评审提出评审建议,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两先一优”评审结果将在学院进行公示。
(二)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本次评选表彰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的优秀个人,应向工作一线党员、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三)发挥典型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支部在推荐评选优秀典型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对照评选标准,注重挖掘优秀典型的突出事迹、总结提炼先进典型的经验作法,推荐的先进典型要事迹感人、实绩突出。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先进典型宣传,宣传部集中宣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评选表彰工作责任,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消奖励。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2020年以来受过组织约谈、函询、受过教学事故处理、责任处分的不得推荐评审。
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推荐报告和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上报学院办公室,同时将《推荐和审批表》(见附表3-5)及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纸质版一式二份报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办公室邮箱。
四、评选表彰
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将予以表彰。
中共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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