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 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8〕177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技工院校“十三五”规划》有关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能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至7月举办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
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信息类、交通类、服务类、财经商贸类、工业综合与农业类、文化艺术与综合类、公共类。
二、参赛人员
我省技工院校全职教师。
三、大赛内容
由教学方案设计、说课与答辩两部分构成。
(一)教学方案设计。可选取相对独立、完整的人文素质/职业活动或来自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的某一具有典型性的内容,以文本及教学视频形式提交(设计模板可参照附件3)。
(二)说课与答辩。以教学方案设计文本为基础,结合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进行现场说课与答辩,其中说课时长15分钟,答辩时长5分钟。
四、组织方式
大赛分初赛、复赛2个阶段。初赛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开展,复赛由省厅在各市初赛基础上组织开展。复赛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选手和参赛作品的初审工作由各市人社部门负责。有3所以下(含3所)技工院校的市每项目可推荐1名选手参加复赛,有3所以上技工院校的市每项目可推荐2名选手参加复赛,合肥市每项目可推荐3名选手参加复赛。凡有竞赛项目相关专业的市和技工院校,原则上都应组织师资参赛,省直技工院校在所在市参加初赛。
五、赛程安排
(一)5月下旬,省、市、院校布置大赛工作。
(二)6月上旬,各市、各院校开展初赛准备工作。
(三)6月中旬,各市举办初赛。
(四)6月下旬至7月初,省厅受理复赛报名。
(五)7月上旬,省厅开展复赛准备工作。
(六)7月中旬,省厅举办复赛。
(七)7月下旬,组建我省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集训队并开展集训工作,同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送参赛选手名单和参赛作品。
六、表彰奖励
每个大赛项目设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优胜奖若干,由省厅颁发获奖证书;各赛项第1名获得者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并由省厅推荐参加全国决赛;各赛项一二等奖、优胜奖获得者,由省厅分别颁发5000元、3000元、1000元奖金。以上奖项省厅根据报名和竞赛情况调整。
七、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刘少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副主任:刘晓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处长
白鸿志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委 员:陈德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副处长
马 军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白鸿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文军、王淇、高蕴涵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组委会办公室组建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技术文件编制、竞赛实施和裁判等工作。
各市可参照省厅成立市级大赛组织领导机构。
八、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本地区技工院校教师参赛积极性,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热情,切实提高教师职业能力;要按要求组织好初赛,做好复赛选手的选拔和报名工作。
(二)大赛全面倡导技工教育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理念,突出学生中心、能力本位,着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与职业能力,执行相关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及《一体化课程规范》。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发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选手承担。
(三)各市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初赛,未经初赛直接推荐或指定人员参加复赛的,视情扣除团体成绩分数、取消有关奖励。
(四)请各市确定1名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省教研室。
(五)各市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附件2)、参赛作品(含教学方案设计文本PDF格式、多媒体课件、教学视频)等资料,于7月5日前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省教研室。
联系人:王淇、高韵涵
电 话:0551-62632209、62632219
邮 箱:1067242941@qq.com
附件:
1.联络员信息表
2.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报名汇总表
3.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教学设计模板
4.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评价表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