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2015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23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1048 次
【字体大小:

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考核工作,更好地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发挥考核工作在学院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教职员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也为职工晋级、聘任、奖惩提供依据,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根据皖人社秘(2012)410号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度在编正式职工及聘用人员均按2015年度的工作部门归属参加本年度考核,全院参与2015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133人,聘用人员52人(2015年下半年起聘的两位同志不参与本年度考核),院领导班子成员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

二、成立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姚志刚

副组长:王长根、储新安、徐波、朱清

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彭跃生

办公室成员: 王四清、吴珺、严丰俊、刘成琛

三、年度考核小组划分

依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度的分管工作范围,分成5个考核小组

第一小组 (在编:16人  聘用:6人)

组长:姚志刚

部门:总务处(财务处)、工会

第二小组(在编:40人  聘用:16人)

组长:王长根

部门:学生处(招生就业科)、团委、机电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基础教学部、电子信息工程系

第三小组(在编:40人  聘用:18人)

组长:储新安

部门:办公室、纺织工程系

第四小组(在编:27人  聘用:10人)

组长:徐波

部门:教务处、化学工程系、实训中心

第五小组

组长:朱清(在编:10人  聘用:2人)

部门:图文信息中心、技能鉴定中心、纪检监察室

四、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以职工2015年度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等次标准: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2合格: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较熟悉,工作勤奋,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能廉洁从业。

   3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履行岗位职责,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差,不服从工作安排,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规范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或旷工及无正当理由超假有严重违纪现象,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经测算在编在岗职工优秀等次人数20人,五个小组优秀等次人数依次分配为2、6、6、4、2人。

另增加校内优秀人数18人,其中在编人员测算为8人,聘用人员测算为1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在编人员五个小组校内优秀人数依次分配为:2、2、2、1、1人。

   (2聘用人员五个小组校内优秀人数依次分配为:1、3、4、2、0人。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自我考核、群众测评与领导考核相结合。

2、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认真总结本年度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本岗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存在的主要缺点和不足,认真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分管领导组织本小组成员进行内部评议,并组织本小组成员认真填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测评表》。各系部主任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结合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测评结果及个人总结等,写出评语并拟提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各系部主任、各支部书记的评语及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由分管领导填写各考核小组将本组考核结果报学院年度考核办公室。

   3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各小组所报考核结果并集体研究确定全院教职工考核等次。

   4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五至七个工作日。

   5将审定的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6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上级主管机关。

   7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

六、时间安排

2016年3月底发放《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4月15日前各考核小组将经考核小组组长审阅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至办公室,同时将本考核小组初步考核结果报办公室, 4月22日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确定全院职工考核等次,4月23日公示考核结果,5月1日前将全院年度考核结果上报主管机关。

     

                           

院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