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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节水、节电的若干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来源:安徽安庆技师学院浏览:10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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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1)

我处例行检查,发现少数部门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为杜绝以上现象,特重申以下几点:

一、 请各部门负责人加强节约用水、用电宣传,倡导师生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意识。

二、 严格按照学院关于用水用电规定执行。

三、 充分利用自然关照,减少照明时间,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

四、 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放学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五、 不得在教室、寝室、办公室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空调使用,夏季室内温度高于摄氏29°,方可开启,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5°;冬季室内温度低于摄氏5°,方可开启,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六、 发现水电设施损坏时,应及时上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七、 总务处将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以上问题及时汇报院领导,给予相应处罚和通报批评。

八、 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的第一责任人。

 

 

通    知(2)

院各部门:

近日,有职工在学院西北角文化墙附近利用绿化用水洗车,导致地面积水,影响校园环境。为了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自即日起,禁止所有公私车辆在此处洗车。

 

 

                                                           

 

 

 

通    知(3)

 

院各部门,各班级学生:

为保证住校学生正常洗浴,节约水资源,自即日起浴室内禁止用水瓶接水及洗刷衣物,除当日值班人员外其他教职员工一律不得在学院浴室洗浴,违者将视情节罚款20——50元不等。

 

特此通知 

院总务处

2015年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