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对全市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条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困难职工申请表(表内除职工编号和困难类别不填外,其他均需填写)报送院工会。
院工会
2015年11月5日
附件:关于转发对困难职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及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