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按照今年9月底省厅下发的《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秘〔2014〕309号)执行。
二、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申报程序,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收审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必须依据《安徽省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中符合参评条件的要求和《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础材料目录表》(附件1)的要求。《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直接申报(破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6)、《单位公示证明》(附件7)要认真填写,各项填写内容要与原始材料完全一致,不得有误,并按要求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如实填写公示结果。附件1—5表格请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处室导航”—“职业能力”版块下载。
三、今年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将于12月中旬进行,请各单位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省技工院校高评委办公室受理申报时间为11月20—3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而又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重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及申报程序,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对上报虚假材料、不按要求公示,造成不良影响的,省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周翔
电 话:0551—62645836
附件:1.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
料目录表
2.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
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简明情况登
记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直接申报(破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7.单位公示证明
2014年10月21日